【主日信息】基督徒的行事准则 (9-19-21)

【主日信息】基督徒的行事准则 

9-19-21

有些人常常问:牧师,我可不可以做这个,那个?其实,圣经中有最好的答案。

首先,神造我们,不是只让我们仅仅勉强达到神的某个标准,而是,我们人是神在永恒的计划里面最伟大最宝贵的工程,因为除了人以外,没有一事一物是照神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的。神赋予人一个很大的使命,就是要借着我们宣扬祂的美德来荣耀祂。

一个对孩子充满期望的父亲,难道只希望儿子每天只是守某个家规吗?基督耶稣借着祂的血,重造我们,祂在我们身上有何等大的寄望,何等大的托付。我们到底是不是按照主的心意在世上行事为人呢?

哥林多前书,是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,他们信主已经一段日子,应该可以算是成熟的基督徒了,但保罗却责备他们的属灵生命像是婴孩般幼嫩,只能够喝奶。得到了这么宝贵的生命,却不看重、不活出,反而把这个生命包起来,在世上过满足自己肉体情欲的生活。

我们得着了基督宝贵的生命,以为只要遵守某项规定,不做恶事,在礼拜天到教会聚会,然后就可以过世人一样的生活。

今天,我们好好读这段经文,看看神给我们的行事的准则是什么:

一、凡事不都有益处

“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。”(林前十:23上) 

         「但不都有益处」:保罗在这里,提出了运用基督徒自由的第一个原则,就是凡无益的事都不可行;自由并不等于放纵,必须是『有益处』的事才可行。这是对于我们基督徒的行事原则。  我们蒙恩以后虽是完全自由的,但无论作甚么事,总要顾到是否对自己生命建造或对别人有益处,使别人因我们所行的得造就。

保罗不是对哥林多教会说:凡事都可做,只要没有害处就可以;他是说:凡事都可做,但不都有益处。是的,犯罪作恶的事情,你千万不要做;不过如果是不犯罪、不作恶的事情就可以吗?也不是。因为对你根本没有一点的益处。例如,有同工分享说,总是想赚点钱,去搞直销,看电视追剧,网购,可以做吗?并没有犯罪,似乎也没有害处,有人喜欢打高尔夫球有错吗?有人会花大半天来玩电脑游戏;花很多时间在网上聊天;花好几个小时去读报纸,大新闻小新闻都读完;花很多时间在嗜好上面,甚至会半夜起床来看世界杯。有罪有错吗?没有错。但有没有益处呢? 

基督徒所做的事情不止是看有没有害处,而是要问有没有益处?能够荣神益人吗?是行善吗?是按照神预备我要行的去行吗?如果不是,我们就像那恶仆一样,虽然没有去作恶,却辜负主的心意,虚度一生。

现今社会大家都很忙,不过所忙的是有益的吗?是合神心意的吗?是神预备我们所去忙的吗?很多时候我们只问什么不可以做,却没有去问有没有益处。有时候基督徒也花许多的时间、精力,甚至我们的生命,去做许多无益的事,白白浪费主所给予我们宝贵的生命。

难道我们信主的人的生命是那样的贫乏,那样的单调吗?主的生命不是很丰盛的吗?难道你没有更有意义,更有价值的事情去做吗?神对我们每个人都有呼召和命定,如果我们好好去经营神所赐的这宝贵的生命,就肯定能够结满许多丰盛的果子来见我们的主。不过很可惜,许多时候我们把这生命藏起来。我们做了许多事情,虽然无罪,看起来也无害,却没有任何的益处。

二、凡事不都造就人

 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」(林前十:23下) 

 「无论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处,乃要求别人的益处。」(林前十:24) 

   『造就人』指叫人得着建立。  这是我们基督徒对于别人的行事原则。前节是说到『不都有益处』,本节是说到即或有益处,还得问是对谁有益处;基督徒不能将自己的益处置于优先地位。

      「乃要求别人的益处」:意指如果对别人无益的事,即使是对自己有益处,也须放弃不作。

   (一)得救以前,行事以自己为中心;得救以后,行事以别人为中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(二)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,也要顾别人的事(腓二4)。

很多时候我们都很自私地以为只要是不犯罪、不作恶的事情,就有自由去做,没有考量所做的能不能够造就人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章谈到吃祭偶像之物。从知识层面看,在市上卖的食物就算拜过偶像也不会有什么变化,邪灵不会躲在里面叫你吃了会肚子痛;凡神所给的我们都可以吃,不过保罗为怕令到那些软弱的肢体跌倒,他就宁可不吃。因为当那软弱的弟兄看到连保罗也吃祭偶像之物,就大胆去吃祭鬼的筵席,这就与拜偶像拉上关系,是犯罪得罪神了。

当我们做事情的时候,并不是问“可不可以”这么简单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一定造就人。如果不能造就别人,而且会绊倒别人,你千万不要做。就算你有自由,就算圣经没有说是犯罪,都千万不要做,因为你会绊倒别人。

一般世人在家里摆设“福禄寿”瓷像,都是因为迷信的缘故,为要得福、得禄、得寿。如果信主的人把它们当作装饰摆在家里,对不对?没有迷信的意思可不可以?从知识层面来讲,当然可以,不过从爱心来说,你千万不要做。基督徒在家里放了“福禄寿”,就算是作为装饰,那些不信的人会以为基督徒也是一样迷信,那你就绊倒他们了。

当我们问“可不可以”的时候,要把问题想得更深入,不但不要绊倒别人,不造就别人的也不要做,对别人无益的也不要做。我们可能做一些事情并没有绊倒别人,却对人没有一点益处,那么你所做的只是虚空的事情。有时候我们花很多时间闲聊,不是为了荣耀神,不是为了别人的好处,谈的东西甚至是伤害了别人也不知道,讲得不好听就是八卦新闻。这看起来好像没有绊倒人,不过对人根本没有一点的益处,是在浪费时间。

三、凡事不受辖制

“凡事我都可行,但无论哪一件,我总不受它的辖制。”(林前六:12下)

    〔原文字义〕「辖制」操纵,掌控,在上操权。

      「我总不受它的辖制」:这是运用基督徒自由的第二个原则:凡是会变成你的主人,反过来辖制你的事,就不可行。换句话说,运用自由,也须注意去保守自由,不可失去自由。

    这乃是基督徒生活为人重要的原则。我们蒙恩以后,一切生活为人,第一要求有属灵的益处;第二不可成为嗜好,欲罢不能。所以凡不能叫我们的灵命得着造就,又会养成嗜好而捆绑我们的,都不可去作。

旅游、钓鱼有些看起来是有益、能够减轻压力的嗜好,最后竟成了捆绑,成为辖制,代替了我们生命里面主的地位,影响到主在我们身上的工作。所以无益的事情不应该去做,有益的事情也还是要小心去做。如果成为你的辖制的话,就要对付它,把这个嗜好除去,使到这个东西不再控制和辖制自己。没有任何一个东西能够代替主在我们生命的地位,如果有什么影响到主所看重的这宝贵生命,我们宁可放下,为要持守这生命。

    基督徒的生活为人,并不在于外面的行动;没有甚么是一定不可行的――『凡事我都可行』,也没有甚么是非行不可的――『无论那一件,我总不受它的辖制』。是否该行,乃看其中有否基督的成分和基督的益处,也就是那真实的『益处』。     

在教会生活中,基督徒行事并没有任何外面的规条,但在每位信徒的里面却有一位活的基督,作我们生命的律法和活的引导,凡有属灵的益处和不受事物的辖制的,我们就可行;凡没有益处和会受辖制的,我们就不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自由若有一步差错,就可能成为放纵,而放纵会变成坏习惯;坏习惯会变成辖制人的势力。人一旦被坏习惯所辖制,那么行为的主体就不是自我,而是恶习了。

当你做那一件你以为没有错、不犯罪的事情时,请你祷告问主:“这是有益的事情吗?”当你通宵达旦地看球赛,你敢在看到一半的时候祷告吗?当你每个周末逛街买东西吃东西时,你会去祷告:“神啊,我花了几个小时闲逛,可以这样继续下去吗?

很多时候我们是自己欺骗自己说:“圣经说不可以吗?没有。圣经说有罪吗?没有。”你就自我安慰,可以放心去做。保罗说,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。甚至你认为有益处的东西一旦成为你的辖制,就是有害处。将来见主面的时候,我们都要向主交账,主必要审问。

四、凡事皆是为主

保罗再说下去:“食物是为肚腹,肚腹是为食物;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。身子不是为淫乱,乃是为主;主也是为身子。”(林前六:13)

「食物是为肚腹,肚腹是为食物」:这句话也是当时的另一句口号,目的是在为肉身的享受作辩护,大意是:美食当前,不吃白不吃;我们的肚腹就是为享受美食而存在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「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」:保罗的意思是说,物质的食物和肉身都会朽坏,都会成为过去;基督徒生存在世,应当将我们的注意力放在那不朽坏的和永远长存的事物上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「身子不是为淫乱,乃是为主」:基督徒的肉身,不是为着自己本身的享受,而是为着主的目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注意,『淫乱』之于『身子』,与『食物』之于『肚腹』,乃是大不相同的;前者影响到来世,后者仅止于今生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「主也是为身子」:本节前半是用『食物』和『肚腹』作对照;后半则用『身子』和『主』作对比,用来指出彼此之间有不可分离的关系。

    今天在神的儿女当中,滥用自由的事甚为普遍,最常见的有两件事:第一件是吃,第二件是性;一个是在饮食上无节制,一个是在性关系上放纵自己。吃与性这两件事本是为着神的旨意――维持生命与蕃衍生命,却因着人的滥用,成了撒但败坏人类的工具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人饿了当然要吃饭,不过我们是为食物而活,还是活着为食物? 但如果我们太注意食物、肚腹和口味,就没有得着益处。有一些人说是为吃而活,也有说是为活而吃。不是的,我们的身体是属主的,我们或吃或喝都是为了主。

五、凡事为荣耀神

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?这圣灵是从神而来,住在你们里头的;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,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。所以,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。”(林前六:19-20)

“所以,你们或吃或喝,无论做什么,都要为荣耀神而行。”(林前十:31)

这句话看起来好像很简单,却是意义深重。保罗提醒我们:不单只是生命的大事,其实我们怎么看待,怎么处理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,就算只是吃喝这么简单的生活小事,都要为荣耀神而行。吃是为神而吃,喝是为神而喝;不吃是为神不吃,不喝是为神不喝,这才合乎神的心意。

人的身子不是为食和性而活着,乃是为主活着;食和性是神赋与我们身子的本能,使我们能藉以活着并达到神造人的目的。所以正常的欲望,无论是食欲或性欲,都是能够荣神益人的。

食物重要吗?重要。但是主耶稣说,我们活着不是单靠食物,而是靠神口中所出的一切话。运动重要不重要?重要。不过我们不是为运动而活。身体健康重要吗?重要。但是我们不是为身体而活。若那个事情成为你的拦阻和辖制的话,就对你有害,因为拦阻了你属灵生命的成长,拦阻你按照主的心意来生活,拦阻你去做神所预备要你做的工作。我们要做一个有智慧的人,不浪费基督用重价买来的生命;要结出丰盛的果子,不白占地土,不虚度我们的人生。

    请问:基督徒可否吸烟、饮酒,看电影,跳舞吗?但是,这些事若能荣耀神的名,我们就可以去作,若不能荣耀神的名,便切勿去作,否则就会使神的名受了亏损。另一方面来说,所要作的事,虽处在危险中,却是荣耀主名,我们就不该畏缩不去作,须记得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主而作,我们应该为荣耀主肯牺牲自己而去作。我们肯否也为荣耀主去作一切呢?无论作何事都要先考虑是否荣耀主,对于自己不应当计较。

我们是完全属于神的,都是神用重价买回来的。我们的生命包括我们的身子乃是主的。我们活着是为主,我们的生命,包括属灵的生命和这一个暂时的物质生命,都是为了荣耀主,这就是真正的基督徒的人生。

我们要丰丰富富地进入神的国,要好好经营主所给予我们的这一个宝贵丰盛的生命,好好去使用。这是神所希望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