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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使我们得自由的神
律法不是终极目标
这样,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。所以,你们因信基督耶稣,都是神的儿子。(加3:24-26)
在旧约时,神与以色列百姓立约,是藉着摩西在西乃山颁布律法,称为“律法之约”。当时神刚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地领出来,因为他们作奴隶惯了,所以神需要颁布律法,就像师傅一样,要教导他们什么可做,什么不可做。但律法没有办法叫人得生命,只是像个师傅教导人。
但圣经【指律法】把众人都圈在罪里,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。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。(加3:22-23)
律法把人圈在罪里面,因为没有律法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罪,但目的是要把人引向耶稣:明白靠自己的力量是做不到的,惟有相信耶稣基督为我所成就的救恩,因着信,我才得以称义。
所以,你们因信基督耶稣,都是神的儿子。(加3:26)
神与我们立约,就是要恢复我们身为神儿子的尊贵和荣耀,因为我们不再是奴隶。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到地上,就是要活出一个很清楚的榜样给我们看—神的儿子应该这么自由、这么荣耀、这么充满了恩典;这一切都是为神的众子预备的。
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我说那承受产业的,虽然是全业的主人,但为孩童的时候,却与奴仆毫无分别,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。我们为孩童的时候,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,也是如此。及至时候满足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,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(加3:29,4:1-5)
我们成为神的儿子,就是要承受产业,但作孩童的时候还需要在师傅手下。以色列百姓从为奴之家出来的时候,生命像个孩童,所以还需要在律法(师傅)手下。等到时候满足,神就差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来,并且生在律法之下,把律法之下的人赎出来,叫他们得着儿子的名份。最后是谁把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?是法赛利人,也就是熟知律法的宗教领袖。
法赛利人的灵
怎么会有法赛利人?在旧约时以色列人一次又一次悖逆神,后来神让他们被掳;归回后,有些人害怕会在生活上妥协,一不警醒就开始拜偶像,所以刻意与世俗有别,这些人就是法利赛人,特征是一丝不苟地严守律法,但这是出于“只有守律法才会得救”的错误观念。他们只遵守律法表面的规定,没有深入思索律法真实的含义,只是以遵守律法为夸耀,以此自高自大、自以为义。
但耶稣来到地上,不但在安息日治病,还行了许多不合律法的事。例如,行淫的妇人,按照律法应该用石头打死,但是法利赛人把她带到耶稣面前,耶稣却没有叫人用石头把她打死,因此更加激怒法利赛人,因为他们看重律法。耶稣所做的冒犯了他们引以为傲的规条,所以他们定意要杀耶稣;也就是说,活在律法底下的人,是受不了耶稣充满了爱和怜悯的恩典,他们只在乎一定硬要遵守律法,最后把耶稣这位弥赛亚钉在十字架上。
儿子或奴仆
宗教的灵要杀掉神的儿子,但耶稣来到世上,是要活出“神的儿子”这身份,也使信靠祂的人恢复神儿子的身份。耶稣这样做,是为倚靠祂的人争战,所以祂在受宗教领袖审问时,不管他们如何诬告祂,祂一句辩护的话都不说;只有问到祂的身份,祂才回答。
他们问:“你是神的儿子吗?”
耶稣回答:“是。”
“你是王吗?”
“是,我为此而生,特为此来到世间。”
加拉太书第四章中,列出神的儿子和奴仆这二者之间的强烈对比。如果你活得像奴仆一样,就失去了神儿子的身份;如果你明白自己的身份是神的儿子,就不会活得像奴仆。耶稣来的目的,就是为这个关键争战。
耶稣来,就是要祂所爱的人类,都能恢复神儿子的身份,所以希伯来书2章10节说,祂要带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;不是带许多的“奴隶”,而是带许多的“儿子”进荣耀里去。耶稣为了达成这个目标,被钉在十字架上,好与所有愿意的人立约,把神儿子的身份赐给他们——“你们既为儿子,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,你们可以呼叫阿爸父。”(加4:6)
信了主之后,你知道你的身份是什么吗?你是“神的儿子”,不是奴隶。可是今天很多基督徒却活得像奴隶一样。如果你的信仰生活枯燥乏味、僵硬呆滞,读经祷告往往是刻版而没有亮光,聚会时常流于形式,服事也时常拘泥于形式,那么你就已经活在律法和宗教的规条底下,而不是活出神的儿子了。神的儿子是积极主动的;而律法使人活在被要求、被规定、被管制、形式化之下。你不妨问问自己,你是因为时间到了而去聚会,还是带着一个自主的灵,渴望更多拥抱神?神的儿子需要一直倾听神的声音、被神的话充满,所以圣经上说:“太初有道,道与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这道太初与神同在。万物是藉着他造的;凡被造的,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。生命在他里头,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”(约1:1-4)
耶稣已经来了,而这道就是神,所以藉着一直传讲这个道,就可以把神儿子的能力注入到听的人里面,让人苏醒过来。神的话语就是生命,当我们里面充满了神的声音,也就是一直听神的话语,我们就必然会从奴仆的生命,恢复成神儿子的生命。
法利赛人、宗教人士一直严守繁文缛节,例如:安息日只能走多远,不可起火,也不可以治病。他们只活在可以、不可以的规条之下,所以日常生活中最注重的就是“不可以”。如果我们满心所想的都是:“牧师,我可不可以参加舞会?我可不可以喝酒?可不可以……”,不仅自己活在“我可不可以?”的压力下,也一直心态很负面地注意别人怎么可以这样违反规条,那么我们就是像法利赛人一样。
路加福音18章9节,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、藐视别人的,设一个比喻,说:“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:一个是法利赛人,一个是税吏。”耶稣知道法利赛人的问题,祂勇敢地明指出来。法利赛人的祷告就是:“主啊!你看我,我每个月奉献多少啊!我都不像我的老公,不冷不热……”这就是法利赛人的祷告。所以千万要留意,我们的祷告不要这样。
祷告的心态
有一位姊妹作见证,神如何光照她法利赛人的心态。她的先生得了末期癌症,需要做化疗,而每次做化疗之前要先验血,确定可以打化疗针。她的先生也是基督徒,但平常都不祷告,总是拖到等车的时候,或等着要验血的时候,才说:“我们一起来祷告吧?”这位姊妹心想:“我不跟你祷告!今天要做化疗,早上起来就该开始祷告啦!都等到要验血了才要祷告!”于是她冷冷地说:“我不想跟你祷告!”
她先生就自己祷告:“主啊!我要我的白血球指数在4000以上,癌指数一定要降到2点多。”
她在旁边听先生祷告,就满肚子的火,心里数落着:“你好大的胆子!平常不读经、不祷告,还这样吩咐耶稣,比那个税吏还不如!税吏还会捶胸,还会说:‘神啊!开恩怜悯我这个罪人。’你连求神开恩都不说,就这样吩咐耶稣!神是谁呀,让你这样吩咐!”
她因此很藐视先生,瞧不起他,觉得他真是太大胆,太放肆了!这件事非常惹动她属灵的骄傲。可是每一次验血报告出来,都照着她先生祷告的成就,癌指数从40几一次次降到2点多。有一次她先生说:“癌指数要降到2以下!”结果验血报告出来竟是1.68!她每次看到验血报告就好像看到神,惊讶、感恩之余,非常羞愧,觉得自己像个法利赛人。
神光照她:“你先生虽然很多事没有做到,但他做到随时随地祷告啊!他现在有需要,所以就祷告,而且是情词迫切地祷告,不拐弯抺角,很坦白、很诚实地要什么就祷告什么!”
神又说:“你的祷告中奴仆的灵很深,没有儿子的灵。你向我求:‘神啊!求你挪去这个苦杯,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。’其实你心里一直很希望这苦杯一定要挪去,可是不好意思这样祷告。看起来你好像在学耶稣的祷告,但耶稣不是这样。耶稣说:‘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。’祂是真的完全交出主权,完全降服;可是你并没有完全降服,里面的倾向很强,只是不敢对阿爸父讲,所以你像个小媳妇一样在那里熬啊熬的,熬得很苦!如果你真的想要什么,就直接来告诉我。我不喜欢你嘴上的祷告词冠冕堂皇,其实心里好苦;心很想又不敢跟爸爸讲。你知道吗?阿爸喜欢你诚实。”
主这样光照她以后,她才发现自己原来还需要向先生学习怎样祷告。她觉得先生祷告好大胆,好放肆,在吩咐神,神却光照她说:“其实你才是在吩咐我,你限制我应该爱谁,不应该爱谁,因为你觉得先生不配得我的爱。”于是她才明白过来,惊叹:“神啊!我真的不认识你的爱,你的爱太好了!”她很羞愧,向神认罪悔改:“求主赦免我,我对我的的枕边人都没有怜悯,还这样以属灵的骄傲瞧不起他!”
我们当中作太太的要非常留意这一点:我发现很多姊妹在信仰方面都瞧不起丈夫,这会拦阻你们家蒙福。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不属灵,但是神不是这样看他。这个税吏确实看起来不属灵又不敬虔,而法利赛人是当时犹太民族中最尊重律法的一群人,整个民族都以他们为荣,但是神却说,这税吏比那个法利赛人更算为义。因为这个税吏虽然确实不好,但是他很谦卑地来到神面前求神的恩典,而法利赛人不觉得需要神的恩典,非常自高、骄傲。神必定抵挡骄傲的人。
宗教的灵带出自我表现
如果我们不明白神的话是怎么说的,就会像法利赛一样,自以为义而藐视他人;如果我们有这样的心,神说,这就叫法利赛人,就是有宗教的灵。神是看我们的内心,而不是看我们外表做了什么事情。也就是说,我们得拯救,不是基于我们做了什么,而是基于耶稣所成就的救恩;我们是否蒙神喜悦,不是因着我们做了什么,而是在乎我们是不是信靠祂所做的。
若有宗教的灵(法利赛人的灵),活在律法底下,做事常常就会是以自我为中心,祷告时也不例外。而一个活在恩典里面的人,则是常常以神为中心,例如税吏的祷告就是如此:“神啊!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。”他好像连抬起头来都不配,完全以神为中心。
有一位姊妹的小女儿,从出生就对很多食物过敏,不能吃蛋类、不能喝牛奶,也不能吃小麦制品,所以这个姊妹和她的弟兄常常为小女儿祷告。他们每隔半年就得带女儿去验血;祷告了半年以后,开始可以吃麦制品;又祷告了半年,牛奶也可以喝了,这样就多了很多东西可以吃,作父母的心情就比较放松了。但是接下来的一年,验了两次血,却对蛋还是过敏,不可以吃。这位姐妹觉得是因为祷告不够迫切,所以产生不出信心,让她的女儿可以很快地得医治。
有一天,她开车的时候,听到毕迈可(Mike Bickle)牧师的信息,讲到宗教的灵——如果与神的关系是建立在做得多不多、好不好这些事上面,就是宗教的灵。她立刻蒙了光照,发现自己有宗教的灵,因为她原来总觉得自己祷告得不够多、不够迫切,生活又忙,所以产生不出信心来。这时,在神光照之下,她终于明白,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,不是因着属不属灵,做得多不多、好不好,也不是靠自己的感觉来判断,而是靠着耶稣在十字架上对罪人充满的热情!祂这样爱我们,喜悦我们,甚至爱到愿意为我们死,所以我们与祂之间的关系,应该是根基于祂为我们钉在十字架上,我们是祂所喜悦的。
你们知道吗?你称为神所喜悦的,是因着耶稣为你死,耶稣在十字架上,为我们成为咒诅,把我们身上因着律法所带来的咒诅都挪开,所以我们可以因着信靠祂,接受祂的救恩而称为义。
这位姊妹忽然间蒙了光照,就向神认罪:“神啊!赦免我,我真的有宗教的灵。”从那天开始她就很喜乐,深知道神喜悦她、爱她,不是在乎她的行为表现,所以她不再动不动就觉得很无力、很沮丧。她里面开始喜乐,祷告也开始很有力量,连开车时都不停地祷告:“奉耶稣的名,斥责蛋的过敏离开我的女儿!”
有一天,小女儿拿着一包饼干央求她说:“妈妈,我要吃这个饼干。”她一看包装上的成分标示就说:“这里面有蛋,不能吃。”小女儿却说:“妈妈,我现在对蛋已经没有过敏了。”,这位姊妹突然想到“宗教的灵”,就对小女儿说:“好!今天神要照你口中的话给你成就。”结果小女儿吃了饼干,真的都没有事。
可是宗教的灵不是一天就可以脱落的,因为旧有的思维模式太习惯了,很难改。女儿没事后,刚开始这位姊妹不免还是按照世上的常理来想:可能是因为刚好那饼干里蛋的成份比较少。所以还是继续没有给女儿吃蛋。过了一阵,例行验血的日子快到了,该去检查是否可以开始吃蛋。她很迫切地祷告,信心也增长起来,觉得既然已经为女儿祷告多时,又领受到确据,相信神已经医治她了,不需要去医院验血才能确定。而且孩子小,血管细很难找,验血时戳来戳去又痛又麻烦,再加上来回等候要花四个钟头,所以她开始鼓励女儿吃蛋,结果完全没事,证实过敏完全好了!
这位姊妹的小女儿得医治,并非因为她很属灵。自从孩子出生,她就为女儿的过敏一项一项争战,这期间很多种过敏都已经得医治了(请参考附录),只有蛋这一项一直都没得医治。时间拖久了,难免信心就开始软弱,往负面思考:“可能我的祷告不够多,不够好,不够迫切”,却没有因为前几项过敏神都医治了,而相信这一项神当然也可以医治,而产生信心,反而自我控诉:“我这里不够好,那里不够好,不够迫切……”,这就是不明白神的恩典。神喜欢白白地给我们恩典;祂是厚赐恩典的神。
从此这位姊妹得到很大的开启,发现宗教的灵使祷告变成形式化、以自我为中心、只求自我表现,活在在虚假、虚谎里面。这使她没有办法产生真实的信心,无法领受救恩。宗教的灵带来奴仆的心,让我们觉得自己不够好,常常落在软弱无力里,以致于常常闷闷不乐,活在无力感里,而不是在活泼的信心里。
宗教的灵就是要杀掉我们身为神儿子的真实身份,使我们一直想用行为来称义,用行为来衡量自己与神的关系,这和圣经教导是背道而驰的。因着耶稣为我们死,我们在基督里已经得着一切的恩典。当人信了耶稣以后,就站在恩典之上,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。什么是神的荣耀?就是神的属性。所以当困难、需求来临,或是仇敌来攻击时,正是我们可以得着神荣耀的时候。因为每一次在不容易的环境中,你选择去爱与你为敌的人,或是对别人有所付出,神的属性就更加作成在你的身上。
这位姊妹深深地为宗教的灵向神悔改,从此喜乐从她里面喷涌出来,心里的力量大大刚强起来。她虽然生活非常忙碌,但是每天都很喜乐,祷告非常有力量。所以,如果我们发现自己身上有宗教的灵,一定要除掉!
真知道神、真认识神
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,但不是按着真知识。因为不知道神的义,想要立自己的义,就不服神的义了。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、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。(罗10:2-4)
真知道神、真认识神非常重要,罗马书这里说到,以色列人向着神有热心,但不是按着真知识,因为不知道神的义,就想要立自己的义。我们应当反省,自己信了耶稣,进到教会,到底是为教会的组织和扩展在发热心,还是真的为神在发热心?
所谓“信”,是真实地用信心来与神联合,在祂里面你就可以称义;而且凡所愿意的,祈求就给你成就。今天很多基督徒都象是当初以色列人,虽然对神有热心,但是没有真知识,以致于活得不像神的儿子,反倒像个奴仆。
喜乐第一
有位姊妹很爱主,在教会很忠心服事,每天也都读经祷告。从小爸爸教育她不可浪费时间,要作好学生、功课要好,在这种传统的儒家教育观念底下,她从小就认为万事唯有读书高。信主后,在日常生活中她仍然把时间抓得很紧,觉得不能浪费一分钟,一定要算得很好、很紧凑,这样才能多多读经祷告。当她去买菜、购物时,她会觉得这种事很浪费时间,要快点、再快点;如果孩子因为要买鞋子、衣服,而多逛了几间店,她就会有浪费时间的罪恶感,不懂得在这时候享受亲子之乐,只把这事当成是不属灵的、属地的事。宗教的灵在她里面一直在划分什么是属灵的,什么是不属灵的。
后来神光照这位姊妹的错误观念。有一天她去买菜,照常是匆匆忙忙地,却忽然听到圣灵问她:“我向你所要的是什么?”她想了想才明白神问的是:“我对你最大的期望是什么?”但她答不出来。主就告诉她:“我向你所要的,就是要你喜乐。你很敬虔爱主,又忠心地代祷,还不断地操练许多属灵的事,这些都是很好的;但是最优先的应当是喜乐!”你看我们的神多么美善!祂不是把我们当奴隶一样,叫我们:“赶快做!赶快服事!赶快代祷!”祂最渴望的是我们能喜乐。
神又问她:“你想想,你最常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?”她最常对孩子讲的是:“快点!快点!能不能再快一点?”神对她说:“我要你享受生命,在生活的每个细节,享受我为你预备的祝福。我要你在一切事上,都用欢喜、享受的心态去做,我会在其中向你显现。”神又说:“你敬虔爱我,忠心服事、爱惜时间、有属灵的操练这些都是好的,但绝对不应该是紧张兮兮的。我要你喜乐,享受每一天、每一时刻,这才是最属灵的生活。”这就是身为神儿子的生活,和奴仆的生活多么不一样!
父母应警惕
奴仆是如何形成的?大部分是父母从小塑造成的,常常对孩子说:“不要浪费时间!要当好学生!要考上最好的学校!你要做到……我才喜欢。”这样的叮咛中有很多的律法、规条,很多的要求、标准,却没有在爱里面让孩子享受生活。很多小孩从小到大都被父母追赶:“快!快!快!快把衣服穿好!赶快吃!赶快吃完!赶快去学校!放学了赶快去练琴!打完球赶快回来!”一路追赶。作父母的要知道,这叫屠夫。牧羊人是在前面,带领着羊群跟他走,而屠夫才是在后面赶羊。
我相信,作父母的也不是故意要如此,因为自己从小也同样被父母追赶,所以以为这是正常的生活,也是在世上立足的方法,只有这样才能出人头地,只有这样才能够考上好学校。
孩子可以一路被父母追赶,进入很好的学校,但是生命的热情、积极主动的兴趣,已经被扼杀了,同时也把孩子塑造成奴仆。奴仆很会看脸色,在主人面前和他私底下的生活完全不一样。但耶稣来为我们死,就是要我们恢复神儿子的自由;有了自由才会有荣耀。
作父母的应当先把孩子带到神面前。现在很多父母是把孩子带到圣经老师面前,要他赶快去上主日学,让教会里的老师来负责他的灵命成长。通常一周七天之中,只有两小时的主日学课程,而其他时间父母若是用世界的价值观来喂养他;快!快!快!有了这个课程,又加上那个才艺,每周到神面前只剩短短两个小时,怎么可能让他长出神儿子的生命来?
有一对爱主的夫妇问主:“我们要怎么为四岁的儿子祷告?”神说:“为他祷告,不让宗教的灵进入他里面就好。”这件事会这么重要,是因为一旦宗教的灵进入一个人里面,神儿子的身份就被杀掉了,他就变成奴仆,多么严重!
世界上所有的其他的宗教都是靠行为称义,一定要立功劳,才能在所拜的神面前称义、积功德。前面所说的那位先生作化疗的姊妹,就是觉得先生也没有在教会立点功,竟然这样吩咐神:“白血球要升到4000以上,癌指数要降到2以下……”好大的胆子呀!
世上的宗教和我们中国人的文化,都是教导人要立人的义。累积几千年下来,宗教的灵在地上的权势非常强,使得大家习惯要用力,因为要靠行为称义。
唯有靠耶稣
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架,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,他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我不废掉神的恩,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(加2:20-21)
保罗在此说,他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不再是保罗,所以他无论做什么,都不敢倚靠自己的聪明,也不敢依靠他丰富的宗教知识,乃是靠着在他里面的基督。虽然他非常有口才,但在讲道和服事上却带着恐惧战竞的心态,不敢靠自己天然的力量来引导人认识神,深知只有神可以改变人。
圣灵一直在做新事,可是我们天然人对新的环境和事物总觉得不安。我们习惯凡事都要在自己的控制底下才有安全感,习惯用行为、藉着自己的力量来掌控结果。例如:这几天祷告、读经都很多,所以我才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。很多基督徒都是靠行为称义,然而你与神的关系不是建立在这些行为上,乃是建立在“基督爱你,为你舍己”上面。
保罗说:“我如今在肉身活着、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”(加2:20),意思就是:这位住在我里面的耶稣,祂从来没有嫌弃我、讨厌我、对我不满意;祂乃是爱我爱到为我舍己,因此我可以坦然无惧来到祂面前。我对祂充满了信心,我知道我是祂所喜悦的。这就是保罗过生活的方式。
深知蒙爱才有真自由
约翰在他写的福音书里,五次自称“主所爱的那个门徒”。可能你会想问他:“约翰,你怎么好意思这样形容自己呢?你和彼得不是一样,在耶稣被抓的时候,都逃跑了吗?你怎么好意思讲自己是主所爱的门徒呢?”
他可能会回答:“因为我知道主爱我呀!其他的使徒也都可以形容自己是‘主所爱的门徒’,我的确是神所爱的,我只是要活出这个实际来。’
你也许又问:“约翰,你为什么不会像彼得一样自暴自弃?”
他会说:“因为我知道神爱我,神喜悦我,神也喜欢彼得呀!”这个真理在乎你信不信。
不过请注意,另外有一种泛自由的人认为,反正我无论做了什么,神都还是喜欢我,所以我迟到了没有关系,不聚会没有关系,不读经也没有关系……,这是错的,会让我们停留在婴孩期,长不大。神爱你,祂要给你恩典,使你在祂的恩典里有力量,刚强长大起来,不再作奴仆。
记得我小时候,国家处在戒严时期,犯罪率很低,觉得社会环境很安全;后来戒严解除了,自由却带来犯罪和混乱。自由是好的,但为什么自由变成这样?这是因为“泛自由”。在基督里的自由才是真自由;“泛自由”带来放肆,神的恩典常被放肆的人滥用、践踏、藐视。神的恩典是要训练我们,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,使我们持守公义;神的恩典是重价的,我们千万不要在恩典中放肆。
耶稣来到世上,就是要恢复神儿子的形像、尊贵和荣耀,祂不要我们活得紧紧张张,也不要我们常常定自己的罪。一个人如果常定自己的罪,控告自己,觉得自己不好,做得不够好,做得不够多,往往是出于很强的宗教的灵。很多人发现华人几乎都有宗教的灵,因为华人父母很少懂得欣赏、称赞孩子,和孩子相处的时间不够多,又巴不得他赶快改进,所以每次和他讲话都是指出缺点,以致于孩子长大后,即使再有成就,各方面做得再好,在情感和思想深处,始终就是觉得自己不够好。
我想送给大家一节宝贵的经文:“我不废掉神的恩,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”(加2:21)
我从小就是属于乖乖牌、好学生型的,在我的潜意识里面也常会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多、不够好,这很拦阻信心增长,以及得着神更丰盛的生命。所以我常常跪在主面前这样祷告:“主啊!我不立自己的义。”
我们觉得自己不够好,神一定不太喜欢我,是因为我想立自己的义,以为自己要达到某些标准,在神面前才得以称为义。错了!称义是因着信,所以我来到主面前说:“主啊!我不立自己的义,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徒然死了,主啊!我是靠着你的宝血,坦然无惧来到施恩宝座前,我要得怜恤,我要蒙恩惠,让你作我随时的帮助。”你可以常常这样向神祷告。
如果你从小常常被嫌、被骂,就更加需要常常用神的话来宣告。宗教的灵乃是将人绑在律法、规条、仪文底下,所注重的是这些,导致整个人是与律法、规条、仪文联合,而不是与神的恩典联合。这样的人常常容易闷闷不乐、有羞耻感、失败感。
宗教的灵也使人犯了错就很不容易原谅自己,更不容易原谅别人,这些都和神的属性完全不一样,一定要除掉!神是厚施恩典的。
蒙赦免→感恩→爱
于是转过来向着那女人,便对西门说:“你看见这女人么吗?我进了你的家,你没有给我水洗脚;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,用头发擦干。你没有与我亲嘴;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,就不住地用嘴亲我的脚。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;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。所以我告诉你,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,因为他的爱多;但那赦免少的,他的爱就少。(路7:44-47)
这段经文讲到,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到他家吃饭,而有个大家公认她犯了重罪的女人也跟着来了。她一看见耶稣,就用眼泪湿了耶稣的脚、用头发擦干,用嘴一直亲耶稣的脚,用油抹耶稣的头,用香膏抹耶稣的脚—这就是真正的敬拜。这女人心中充满了对神的感恩,感受到神的恩典和接纳的爱;她深知自己满身污秽,但她从耶稣的眼中却感受到完全被接纳、被爱,所以将她的爱全然倾倒在耶稣身上。
法利赛人虽然请耶稣到他家中作客,却没有尽主人的本分来来款待耶稣;而这位有罪的女人却用她的全心灵,向耶稣全然摆上。这时主人不但没有蒙光照,自省为什么没有给耶稣洗脚,心里反而想,如果耶稣是先知,必知道这是个怎样有罪的的女人。这位法利赛人看见如此充满了感恩的敬拜,充满了谦卑的服事,这么美的生命,他的心却依然那么刚硬,一点都不受感动。他把这位恩典的神请到家里,但他并没有得着祂的恩典。
我们会做很多宗教的活动和仪式,但是我们是否真认识神怜悯的爱,知道神对我的爱是我不配得的,而从心底深深感恩,以致于心里没有别人只有耶稣?就像这位有罪的女人,明知法利赛人很会定人的罪,竟然还敢到法利赛人家里。这不是自取其辱吗?可她一点都不在乎,只想对神献上她的感谢、献上她的敬拜。
所以耶稣说,这女人许多的罪都得着赦免,因为她领受到这么多恩典。她对耶稣的爱这么多,正表示她已经从耶稣接受了多么完全的赦免。反观那法利赛人,对神没有爱的感恩,可见他得着的赦免很少。
如果我们来到教会只是为了履行服事的义务,例如作招待、放字幕、敬拜等等,或只注意人而不是神自己,例如只注意今天司琴弹得不错这些细节。还有,在教会全时间服事的同工,是否习惯时间到了就去教会上班,在工作中已经不是带着喜乐、兴奋在服事这位神?这些都是落入宗教的灵,我们很容易不知不觉就落入形式化和僵化,却没有和这位生命的主联合。
结语
在末后的日子,宗教的灵最拦阻复兴临到;法利赛人的灵、控制人的灵,都会拦阻我们生命更新及教会复兴,所以我们一旦察觉自己有这些,就要非常厌恶它。
宗教的灵使我们藐视看起来不属灵的人,而面对看起来很属灵的人,却又很有压力;对于自己做错、做不好的,或者没有达到自己理想的,就常跟自己过不去。法利赛人的灵专门看别人的缺点、错误,好像雷达一样,侦测到这个人犯了安息日的罪,那个人又犯了淫乱的罪。别人的缺点和软弱非常吸引他的注意力;他只会抓住别人的软弱、缺点,没有办法欣赏别人的优点。有时作基督徒越久,就越容易落入这种光景;有时甚至有宗教的灵还不自知,反而以为自己有辨别诸灵的恩赐。
如果我们常常闷闷不乐,这极可能是宗教的灵在我们身上作祟。为什么?因为这位爱我爱到为我舍己的主活在我里面,我应该是很积极、很活泼、很喜乐、很主动的;当我们闷闷不乐时,就已经与祂隔绝了。
如果我们总是被动地顺服、遵从,就是落入宗教的灵里面;神儿子是积极主动的,充满喜乐,主动去爱、去服事、去付出。另外,完美主义也是宗教的灵的表现,为什么?因为罪人本来就不完美,世上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。
主耶稣来到地上就是为这个争战,祂要让我们恢复神儿子的尊贵、荣耀、自由,大有权柄地在地上掌王权。祂是神的儿子,要恢复我们活在神儿子荣耀的光景中。
我要勉励大家,一定要起来拒绝宗教的灵所带来的辖制、捆绑及奴隶的轭。我们要靠着主的恩典,进入神的丰盛、荣耀、自由和喜乐。请记得,神对你最高的期待是“喜乐”!你要在一切事里喜乐,欢欢喜喜地享受生命,去做神为你安排的事,不论是在家照顾孩子、或是服事别人、或是工作,总要欢欢喜喜,在其中神要向我们显现,在其中我们可以享受神儿子自由的荣耀!
省思与讨论
1. 读了本章的信息,你认为你有宗教的灵吗?请回答以下的问题:
a. 你平时参加聚会、读经祷告、服事时,是否主要目的是为了完成规定?
b. 在生活中,你是不是常常问自己:“基督徒可不可以……(例如看电视、喝酒)?”是否也会注意,别人有没有违反这些规条?原因是什么呢?
c. 你看周围的人,心中常常有论断吗?常常认为自己比较好吗?
d. 如果你的祷告没有蒙应允,你会觉得是因为自己不够好吗?
e. 你常常做一些属灵的事,好让神觉得你很好吗?
f. 当你做家事,处理日常琐事时,你会认为做这些事不属灵,浪费时间吗?
g. 你做事是否讲究完美,常常容易定自己的罪,不容易原谅自己,也不容易原谅别人?
如果你有以上这些问题,想一想,你要怎么从宗教的灵走出来?如果你在这些问题上已经得胜,请分享你是如何得胜的。
2. 你是否享受生活中的许多细节,并且觉得这是神的祝福?你感受到神藉着这些事向你说话吗?请举例说明。
3. 请回想一下,你很想要某件事物时,
a. 是否不敢向天父祈求?为什么?
b. 上次这样祈求时,是否觉得必须在祷告中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?为什么?
c. 上次这样祈求时,是带着怎样的心态?是否觉得自己做得不错,所以神大概会应允你的祈求?有没有带着衷心的感谢?
4. 这本书是《神的约》这套书的第二册。在第一册《更美的约》的第一章中,有以下同样的省思项目。如果你从来没有做过这一项,请直接进行;如果做过,请再做一次,然后比较现在和以前的答案的区别。
5. 先请一半的组员各自列出3到5项神儿子的心态,或做事的特征(例如,得到别人帮助、称赞或重用时有何反应);另外一半的组员则列出3-5项奴仆的心态,或做事的特征。接着全组一起比较、讨论。然后请仔细地省思:
a. 我是否有神儿子的心态或做事的特征?由最近所做的哪一件事可以看出?
b. 我是否有奴仆的心态或做事的特征?由最近所做的哪一件事可以看出?如果有,我该如何除去?
蒙福行动
1. 每天早上起来,请对自己说:“今天,我要快乐地享受神给我的每一刻……”试着不仅享受属灵的操练(如服事、代祷、灵修等),也享受与家人在一起的时光。喜乐地享受每一天,才符合神的心意。
2. 如果你常常害怕失败,有完美主义,觉得总是很努力地去做事,才能达到神的要求,才可以讨神的喜欢,请常常宣告以下的经文:
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架。现在活着的、不再是我、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、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、他是爱我、为我舍己。(加2:20)
我不废掉神的恩。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、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(加2:21)
3. 如果你常常用行为来讨神的喜欢,就请常常这样祷告:
主啊,我不立自己的义,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徒然死了。主啊!我是靠着你的宝血,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,我要得怜恤,蒙恩惠,让你作我随时的帮助!